一、关于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2014年,我院暂时取消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重庆、云南、贵州、宁夏八省(区、市)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录取时直接依据考生高中的《考生登记表》、《考生体检表》中所载信息,具体标准请参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下发的《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批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2003]16号)。
二、关于政审
报考我院的以上八省(区、市)的考生,须在我院网站下载《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政审表》,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该八省(区、市)的考生在填志愿前,如果政审不合格,请不要填报我院志愿;对于在志愿填报后发现政审不合格的考生,请在录取前尽快联系我处(0312-5910065,兼传真),以免影响其他批次的录取。
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政审表》请于开学报到时,交由班主任老师统一管理。
特此说明。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