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司法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考我校须进行政审并合格。为了便于考生报考,现将2017年我校招生政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我校的北京、上海、河北、河南、浙江、安徽、重庆、云南、贵州、江西、天津和宁夏12个省区市考生,请从我校官网上下载打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7年招生政审表》,并尽快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若政审不合格,请不要填报我校志愿。在志愿填报后发现政审不合格的考生,请在录取开始前尽快联系我处(电话:0312-5910067,传真:0312-5910065),以免影响其他批次院校的录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请于开学报到时将《政审表》交给班主任。
二、报考我校的辽宁、新疆两省区的考生政审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提前批警察类院校的政审、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我校的其他省份考生的政审须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之前进行。请考生于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之前从我校官网上下载打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7年招生政审表》后尽快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考生在参加面试时将《政审表》交给面试考官。
特此公告。祝广大考生取得优异成绩!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