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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与新疆司法警官学校 合作办学项目2015年专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15-12-09 13:53:0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一、学校简介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是国家司法部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校,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最高学府,全面建成了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学校以培养“讲政治、通法律、精专业、高技能、奉献司法、服务社会”的高素质司法警官为主要目标,被誉为我国“中高级司法警官的摇篮”。2012年8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3年开始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2015年2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目前,学校正抢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难得历史机遇,扩规模,提层次,拓职能,上水平,争取早日建成高水平、有特色、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中央司法大学。
    新疆司法警官学校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直属的唯一一所学校,始建于1981年,以培养监狱、教育矫治、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和基层法律服务应用人才为主要目标,同时面向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警衔、岗位、业务等各类培训,是新疆司法行政系统的人才培养基地、干警培训基地和理论研究基地。学校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形成了具有警察院校鲜明特色的学风和校风。对学生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2005年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2013年被评为自治区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被评为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示范校。学校毕业生中的大多数人已成为自治区各级政法部门的骨干力量,为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合作办学项目简介
    根据教育部 2015年2月印发的《关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对口支援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合作办学的复函》(教高函〔2015〕1号)规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与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合作举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并以项目形式实施,2015年起开始招生。每年面向全疆招收400名应届普通高考考生,考生被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录取后在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就读三年。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工作。学生入校后实行警务化管理,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毕业时颁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5年招生专业共4个,计划总数400人,详见下表:
            专业     学习时间     学历层次      汉语言  民考汉
        1.刑事执行     三年     普通全日制专科     70     30
        2.社区矫正     三年     普通全日制专科     70     30
        3.司法警务     三年     普通全日制专科     70     30
        4.法律事务     三年     普通全日制专科     70     30
    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招。
    四、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新疆应届考生。
    (二)招生条件
    1.基本条件
    凡志愿报考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报名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志愿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
    (4)身体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有关规定;
    (5)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
    2.资格政审
    政审内容包括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和公共道德情况等。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进行政审核查,如有政审不合格的将予以退回。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非法宗教极端组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极端组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3.身体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
    (2)身体状况具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3)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身体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不合格的予以退回。
    五、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对符合年龄、身体等条件、成绩达到新疆确定的专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认可自治区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
    (四)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3300元/年;住宿费:8人间600元/年,6人间800元/年,4人间1000元/年。
    七、奖、助学金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的勤奋奖学金,并帮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手续。
    八、毕业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准予毕业,颁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新疆教学点(新疆司法警官学校)
    联系人:宁老师、罗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991)2657697、2619017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556号
    邮编:830002 网址:http://www.xjsfjgx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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